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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

【案情简介】 原告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,约定原告承建被告开发的商丘市某住宅小区项目。合同总价2000万元,工期18个月。 施工过程中,因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,导致工程停工。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。 【法院判决】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,构成违约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800万元及违约金(按合同约定计算)。 【律师提醒】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,建议: 1. 严格约定工程款支付节点和违约责任 2. 保留完整的施工日志和验收文件 3. 及时主张权利,避免超过诉讼时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