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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

【案情简介】 原告商丘某建材公司向被告河南某贸易公司供应钢材,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,仅有送货单和微信对账记录。被告累计欠款50万元,经原告多次催要,被告以质量异议为由拒绝付款。 【法院判决】 法院认为,原告提供的送货单、对账记录能够证明供货事实,被告虽主张质量问题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0万元及利息。 【律师提醒】 买卖合同纠纷中应注意: 1. 尽量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质量标准 2. 保留送货单、验收单等交易凭证 3. 及时对账并形成书面文件